各合作办学单位:
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唐佳豪等47人无故逾期三个月不注册,根据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6766澳门联合网站成教〔2017〕01号)第四条、第七条规定,决定给予唐佳豪等47位同学自动退学处理。本决定自2021年10月13日起执行,报省教育厅备案,并以学校网站公布的方式告知学生本人。
现予公示,公示时间: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18日。
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可书面形式,实名制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提出。
联系人:李老师
联系电话:0757-83961258
联系邮箱:siqizeng@fosu.edu.cn
办公地址:江湾校区孔安道302室
附件:2021学年第二学期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自动退学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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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0月13日